本报讯 (徐鹏飞 辛正) 本月起,《镇江市河道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共24条,提出建立河道分级管理制度、系统安排河道管理保护措施,并将河湖保护与历史文化有效融合。
镇江水网密布,长江横穿东西,苏南运河纵贯南北,全市乡级以上河道932条,其中入选《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河道35条,入选《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湖泊12个。“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河道管理中的问题逐步显现,部分河道管理权责不明晰,监管中存在错位、缺位现象;污水入河、乱建乱占、违规开发等破坏河湖环境的问题尚未根治,对少数河道未有效落实管护人员和经费,常态长效管理机制不够健全。”镇江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说,该《条例》于2023年正式列入镇江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明确由镇江市水利局牵头,并聘请江苏大学法学院作为第三方参与起草。经省人大批准,该《条例》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镇江将以该《条例》的施行为序章,全面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河湖生态保护治理能力,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持续改善河道生态环境,为全面建设美丽镇江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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