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嫁给已婚男子
竟然给原配转账天价 “离婚费”
这种听起来只能在
影视作品里看到的场景
居然真的发生了?
福建石狮,一女子石某在产下一子以后,找到自己“男友”韩某的原配妻子杨某摊牌,称只要两人离婚,她愿意给予经济补偿200万,还当场转给原配120万。
图片来自网络,非本文当事人↑
谁知道一年半过去
“男友”却没有离婚
石某一气之下将二人告上法庭
要求返还120万
石某表示,自己与杨某达成了“由石某支付杨某120万,则杨某离婚”的口头合同,并以杨某合同违约为由,请求判令杨某返还120万及逾期付款利息。
经法院审理查明,石某支付的120万元是以破坏他人婚姻为目的,再加上“男友”韩某和原配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书》,目前正处于离婚冷静期,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返还条件。因此, 石某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于理不合,不予支持。
同时,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韩某婚外情期间向情人的净支付金额高达600多万元,且并未经过原配妻子同意,对于该部分财产原配可以上诉,向情人追回。
判决一出
不少网友表示大快人心
今天有没有看参宝啊:大快人心,让你破坏别人家庭。
刘今天不姓刘:最好的处理方法,钱拿了但是就不离婚,让你人财两空。
不给我用这个:这个结局真的太舒适了,就应该这样,破坏了别人的家庭没得好,不过这事中的男的怎么没提,他也有很大问题吧。
也有网友提醒原配
小三给的120万大概率
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那600万里的
剩下的记得也要追回
海马来自海里:这个男人给他情人转了600多万了,这120万很大概率是夫妻共同财产,其余也该原配追回。
去码头整点薯条:漂亮,剩下480万也应该追回。
海马来自海里:这120万也是原配老公给的,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为啥要还?
对此,你怎么看?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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