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e看法
开发者、消费者苦“苹果税”久矣,苹果一方面称离不开中国市场,另一方面却始终不松动在华“苹果税”,针对性诉讼是否能改变现状?
文 | 邱慧
继遭中国应用开发商起诉后,苹果公司(以下简称“苹果”)近日罕见地在中国官网公布了中国开发者以及App生态收益情况。
苹果援引了来自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居恒对中国开发者生态系统的一份研究报告,揭示过去5年来,中国开发者通过App Store实现的收入及运营等数据的增长。
这是苹果首次公布中国开发者的收入情况。此前,苹果调整了欧盟等地区“苹果税”费率,而在中国区市场,30%的“苹果税”尚未见松动迹象,由此也引发了消费者、开发者的不满。
多位业内专家向“e看法”提及,苹果此举或许是为了回应“苹果税”在中国市场持续存在的争议。但值得一提的是,就在苹果公布上述信息之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下称“北京知产法院”)已经受理了一起由中国应用开发公司发起的,针对苹果应用商店相关行为的诉讼。
“e看法”从该公司处获悉,北京知产法院已于近期就该案举行两次庭前会议,双方都向法院提交了大量证据,目前案件仍在闭门质证阶段。北京知产法院将在12月对该案进行连续两天的庭审。
争议之下的“自证清白”?
上述报告《Apple 生态系统在中国对于用户与开发者的价值研究》称,App Store生态系统在中国促成的开发者营业额和销售额,从2019年的1.65万亿元增长至2023年的3.76万亿元。其中,2023年总营业额中超过95%完全归开发者和企业所有,无需向苹果支付任何佣金。
同时,报告还提及,2023年支付佣金的中国开发者中,超过半数采用的是15%佣金率。App内广告收入是游戏开发者(特别是小型游戏开发者)的重要收入来源,但App Store也不对这类收入抽佣,因此,对大型开发者的有效佣金率大多数低于30%封顶佣金率。
抽成、佣金,在市场上,大众更为熟悉的说法是“苹果税”。具体而言,就是苹果手机应用商店App Store对应用内发生的会员订阅、游戏充值等数字内容交易、服务抽取佣金,每笔抽成约15%至30%不等。
过去数年里,一再压缩开发者收入的“苹果税”在全球多地区引发“众怒”,苹果也因此连续遭遇反垄断指控。今年3月,欧盟就因在音乐流媒体应用分发市场中滥用主导地位对苹果开出18.4亿欧元罚单。
更早之前,韩国、印度等地区也针对“苹果税”作出一定的规制。2021年,韩国通过的《电子通信事业法》修正案中,就要求,无论是谷歌还是苹果,都不可强制要求开发者使用平台的支付系统。
多重监管压力让苹果被迫妥协,对属地的“苹果税”有所松动。以欧盟为例,为遵循《数字市场法案》,苹果将欧盟地区的“苹果税”比例从30%降至17%,同时允许第三方侧载以及第三方支付。
在中国市场,仍维持原状的“苹果税”已引发诸多开发者的反对。早在2017年,就“苹果税”的征收范围扩大到微信公众号打赏功能,苹果和腾讯僵持不下,最终以双方约定均不从中抽成告一段落。
今年5月以来,苹果再次接连向腾讯、字节发出警告,要求堵上“苹果税”的漏洞,否则将拒绝产品更新。“iPhone16将不支持微信”的传言几度在互联网上掀起热议。
第三方调研机构SensorTower曾作过统计,2023年苹果税全球收入约合人民币1600亿元,其中,中国市场的收入总额超过400亿元。
前述研究报告中也同样展示了中国市场对苹果的重要性。报告称,App Store于2008年上线,是与安卓并列的全球两大应用市场之一。目前,中国App Store每周访客量达1.5亿。
报告在对比“苹果税”与“安卓税”时还提到,“Apple对数字商品和服务收取的佣金率是全球统一的,Apple从未提升过佣金率。”
在业内看来,此次苹果公开中国开发者收入或许是为了稳住关键的中国市场。一位接近苹果的人士告诉“e看法”,此前在2023年的报告中已有对中国生态系统规模的披露,但相比之下,近期公布的这份更具针对性的收入报告或许能提振中国开发者士气。
在长期聚焦反垄断研究的上海财经大学竞争政策与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袁波看来,苹果在这一时间点公布中国开发者的收入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回应国内外关于其滥用苹果应用商城垄断地位的反垄断调查和舆论压力。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剌森也向“e看法”提到,在我国苹果因“苹果税”以及应用商店涉嫌不公平条款等问题面临民事诉讼,曾一度受到广泛关注,这些可能都是促使苹果首次公开中国开发者收入情况的原因。
袁波对“e看法”表示,反垄断压力下,苹果在多地调整了商业策略,但其在中国市场并未做出任何调整,在反垄断呼声不断的背景下,“此举无疑是‘自证清白’”。
针对性诉讼频现,在华“苹果税”能否松动?
关于中国市场的“苹果税”,持续未解的谜题是能否松动?何时会有同步欧盟等地的调整措施?
袁波向“e看法”坦言,从苹果此次公布的主要内容来看,报告多是从产业发展的角度讨论App Store 对中国移动生态系统的促进作用,尤其是围绕app用户、app开发者以及他们的商业模式和变现策略,估算了这一生态系统促成的经济体量。
然而,“这其中几乎没有涉及任何反垄断问题,更没有对舆论关注的30%的苹果税是否合理以及为何不对第三方支付系统开放进行回应”,袁波指出,更为重要的是,苹果公司需要回应对中国市场采取差异化商业策略的主要缘由,因为其在国外市场已经做出了商业策略的重要调整,由此必然惠及国外软件开发者及其消费者,使得中国相关产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
“e看法”注意到,除了来自业内的呼吁,一些司法层面的“抗争”也在同步发生。今年5月29日,中国首例消费者起诉苹果垄断案一审迎来宣判。判决书显示,原告核心诉求包括停止收取30%“苹果税”的不公平高价行为,以及停止“应用内购买”强制使用苹果支付系统的搭售行为。
该案一审中,法院认定苹果在中国区软件市场显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没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驳回原告诉请。双方均就该结果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剌森就该案向“e看法”分析指出,“苹果税”是否可能松动,取决于在上诉中苹果的市场支配地位是否会被最高人民法院所认可,以及苹果税是否构成《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不公平高价行为,以及苹果应用商店是否涉及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当然,苹果在华面临的反垄断诉讼并非这一起。“e看法”了解到,北京知产法院日前受理了一起针对苹果公司应用商店相关行为的诉讼,提起诉讼的是中国应用开发商,
起诉书显示,该案为原告北京体语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体语科技”)。此前,由该公司开发、为用户提供AI体姿评估服务的体语App应用在2020年被苹果应用商店下架。
此后,体语科技多次通过电子邮件向苹果提出申诉,无果。据南方都市报披露的细节显示,2021年1月,苹果在回复体语科技的申诉时,更新了下架App的理由:苹果持续收到针对体语App的第三方知识产权投诉。体语科技对此予以否认。
最终,体语科技通过变更开发者账号才得以将这款App重新上架。也因此,体语科技认为,苹果此行为已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体语科技相关负责人告诉“e看法”,公司提起的诉求共有19项,主要包括:开放侧载、授权外链,允许第三方应用商店上架等。体语科技请求法院认定苹果公司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纠正其违法行为,赔偿体语公司损失。
该负责人称,因案件复杂疑难,起诉书长达240多页。目前法院仍在就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闭门质证。受理该案的北京知产法院将于12月对该案进行连续两天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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