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控股”)的通知,明德控股2024年非公开发行的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债券”)将于2024年11月25日进入换股期。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5月23日,明德控股完成本次债券的发行。本次债券为以公司A股股票为标的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4明德EB”,债券代码“117223”,募集资金规模80亿元人民币,债券期限为3年,初始换股价格为60.00元人民币/股。因公司实施了2024年中期分红及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权益分派,于2024 年11月7日,本次债券换股价格调整为58.60元人民币/股。
本次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时点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的第1个交易日,换股期结束日为本次债券摘牌日前5个交易日,即自2024年11月25日至2027年5月17日止。换股期内,本次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债券交换为本公司A股股票。
公司将密切关注明德控股所持公司股份可能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的情况,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提醒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经测算,假设全部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债券全部用于换股,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112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公开发行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顺丰控股”)正在进行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
因本次拟发行的H股股份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应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管理的境内证券经营机构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投资者。因此,本公告仅为A股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出,并不构成亦不得被视为是对任何境内个人或实体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任何证券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已确定本次H股发行的最终价格为每股34.30港元(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27%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交易征费、0.0056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及0.00015%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交易征费)。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预计于2024年11月27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开始上市交易。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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