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张奇
11月21日,浙江嘉兴海宁市居民张女士向极目新闻(报料邮箱:jimu1701@163.com)反映,其父亲在海宁市人民医院住院时,因医护人员失误导致呼吸停止,抢救无效去世。经医疗鉴定,院方在诊治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她将海宁市人民医院起诉至法院,案件将于12月5日开庭。
海宁市人民医院(图源医院公众号)
男子住院时窒息后去世,经鉴定院方医疗过错为同等原因
11月21日,据张女士介绍,2023年12月3日,她58岁的父亲在腹痛、呕吐持续两天后到海宁市人民医院住院,经检查生命体征稳定,精神状态良好,CT显示肠梗阻、胃潴留、胃内容物大。当天下午,她母亲吃完饭回到病房时,两名护士正在给父亲插胃管,主治医生也在旁边,但父亲面色苍白,烦躁不安,头边都是呕吐物。母亲走近时,父亲抓住了她左手。一段时间后,父亲突然四肢僵直,双眼瞳孔睁大,医生发现他窒息且心搏骤停,随后开始胸外按压,但没有清理口腔气管的异物。后来父亲被转至ICU病房继续抢救,直到12月4日凌晨,因抢救失败去世。
张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父亲被插胃管时,医生与护士的做法失误了。她认为,父亲在母亲吃完饭回来时就已经开始窒息了,“我母亲当时发现我爸爸(情况)不对,问医生怎么回事,医生说让我爸爸休息一下即可。”事后她找到医院要求合理的解释但无果,便向海宁市人民法院起诉了医院,法院委托浙江省医学会进行了医疗损害鉴定。鉴定意见书认定医院存在医疗过错,但直到现在,院方也没有向他们一家人道歉并进行相应处理。数日前,她收到法院传票,本案将于12月5日开庭审理。
相关鉴定意见书(图源受访者)
张女士提供的一份2024年9月的鉴定意见书中称,根据病历记载,专家组分析考虑医方在留置胃管时患者呕吐,呕吐胃内容物误吸入呼吸道发生窒息,医方对留置胃管时可能发生的意外认识不足,虽然采取了侧卧位,头偏向一侧的预防措施,但未及时发现患者窒息并及时采取有效抢救措施,失去最佳抢救时间;患者出现呼吸心跳停止后未能及时启动全院急救,气管插管存在延误,抢救不及时。
专家组认为,患者死亡原因与其自身身体因素有关,系难以完全避免的并发症。但医方上述过错也是患者死亡的重要因素,综合认定医方的医疗过错在造成患者死亡后果中的原因力大小为同等原因。
张女士的父亲在医院接受救治(图源受访者)
卫健局:已进入司法程序,将督促医院积极处理
海宁市政府官网介绍称,海宁市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保健为一体的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2019年底,海宁市政府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简称浙大一院)签订合作协议,由浙大一院全面托管,以浙大一院海宁院区为第二名称,首轮合作期10年。
11月21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联系到海宁市人民医院医疗安全办。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需要汇报领导后再沟通此事。他表示,法院将于12月5日审理此事。
海宁市卫生健康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局已多次收到张女士反映的相关问题,目前医疗鉴定结果已经出具,医院承担50%的责任。法院将于12月5日审理此事。
该局另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张女士与海宁市人民医院确实存在医疗纠纷,此事已通过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书给到了家属及院方。如果院方不认可这一鉴定,会向上一级的鉴定机构申请(重新鉴定),目前院方还未提出异议。该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已进入司法程序,海宁市卫生健康局会督促医院积极处理,后续也会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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