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记者 马晴茹)此前,陕西省医保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较往年,政策有哪些优化调整?11月20日,在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上,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处长田洪海作出回答。
参保年度内职工医保停保人员参保居民医保 待遇期为次月享受
田洪海说,《通知》拓宽居民门诊保障范围,将参保居民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相关医疗费用纳入门诊保障,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将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服务范围;有条件的统筹区可优化完善居民医保普通门诊保障机制,将二级医疗机构纳入普通门诊统筹定点范围。
同时,优化参保人待遇保障衔接。参保人员已连续两年(含两年) 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在职工和居民医保切换参保关系,其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照转入地统筹区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等待期。
按照陕西省相关规定,参保年度内职工医保停保人员参保居民医保,待遇期为次月享受;居民医保停保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按照统筹区职工医保相关规定执行,若因特殊原因出现职工医保待遇无法正常衔接的情况,居民医保按照“年度参保、年度享受待遇”原则保障参保人员正常医保待遇,确保群众规范参保后待遇享受无空白期。
自2016年以来个人缴费新增标准首次低于财政补助新增标准
在资助参保执行标准方面,明确实行分类资助人员,具有多重困难身份的资助参保对象,参保资助标准就高执行。在优化相关办理流程方面,参保人成功缴费,进入待遇享受期后,个人缴费不再退回。待遇享受期前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区参加居民医保,可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前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办理个人退费;待遇享受期前死亡的,全年可随时按规定终止参保关系并办理个人退费。
此外,还优化了参保筹资结构。田洪海说,2024年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参保缴费补助力度,财政补助增加30元,达到670元,个人缴费增幅降低,增加20元,个人缴费为400元,这是自2016年以来个人缴费新增标准首次低于财政补助新增标准。“全国范围来看,2023年居民住院平均报销金额为4437元,10年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加起来都不及一次住院费用报销。”
增加连续参保缴费激励措施 按照规定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通知》增加了连续参保缴费激励措施。连续参保激励是连续参保满4年,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以享受连续参保激励,按照规定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零报销激励是当年基金零报销,次年可享受激励,按规定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田洪海说,两项措施独立设置,均自2025年起执行,符合激励条件的,均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按照陕西省规定,每次提高均不低于3000元,大大高于个人缴费的400元。“如果当年发生了大病报销并使用零报销奖励额度,虽然第2年重新计算零报销激励额度,但不影响连续参保激励。”
“对于连续参保激励,即使居民参保人断保,虽然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但连续参保激励额度一直保留。”田洪海说,通过激励措施,鼓励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加强自我健康管理、连续参保缴费,连续参保人员可获得更高保障,也从根本上更好地维护全体参保人利益,同时保障基金平稳运行。
编辑:马晴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