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执法检查:部分低收入人群社保缴费负担重,致使断保。资料图
本文综合中国人大网、中新社、法制网、南方都市报等
11月8日,中国人大网对外刊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下称人大《报告》)。从宏观层面看,我国社保堪称“完美”,但深入其中看仍存在某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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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报告:中国社保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
今年,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启动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检查组深入多个省份、几十家企业实地检查,委托6个省(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法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委托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等进行评估。
人大《报告》显示,中国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稳步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升,社会保险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
报告指出,中国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稳步扩大。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有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了有利条件。
截至2023年底,中国五大险种参保人数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10.6亿人、基本医疗保险13.3亿人、失业保险2.4亿人、工伤保险3亿人、生育保险2.5亿人,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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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数据:企退人员月均养老金3162元 城乡居民月均214元
上述人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保险保障水平不断提升。2012年至2023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由1686元提高到3162元,城乡居民月人均养老金由82元提高到214元,失业保险金由707元提高到1814元,工伤保险月人均伤残津贴由1864元提高到4051元。职工医保住院政策内报销比例达80%以上,居民医保住院政策内报销比例达70%。
同时,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全面深化。
具体来看: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统一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逐步建立健全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持续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范围,7个省市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完成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改革,各项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2024年7月提前完成社保费“统模式”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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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问题:部分低收入人群、中小微企业缴费压力大 致使“断保”
此次执法检查发现,社保保险法实施仍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需要重点关注、研究解决。记者注意到,此次提及的多项问题,都与社保制度的公平性有关,包括缴费负担、保障待遇、参保机会等。
人大《报告》称,当前低收入人群缴费压力大。社会保险法第3条规定,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目前五项险种缴费额占职工工资的35%左右,以个体身份参保人员的缴费均由个人承担。
执法检查发现,不少低收入人群实际收入低于最低缴费基数。随着社平工资每年上调,低收入人群社保费同步上调,造成低收入人群“被平均”,加重了缴费负担,这也是近年来部分低收入群体“断保”的重要原因。
“断保”的情况也出现在部分中小微企业。
人大《报告》称,多地反映,近年来受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影响,部分中小微企业经营困难,断保、欠费现象比较普遍。
据中国社会保障学会调查,我国职工养老保险的遵缴率(缴费人数占参保人员的比例)从2011年的85.2%下降到2022年的80.8%。
在参保机会上,人大《报告》也坦言,虽然参保率大幅提升,但当前距离“应保尽保”尚有差距。例如,中小微企业参保率还不够高,“应参未参”缺口较大;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农民,因没有用人单位或无劳动关系,难以参加工伤、失业、生育保险,零就业人员、实习生等,不属于劳动法律适格主体,难以参加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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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刊物:建议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消除特权阶层固化现象
有关社保制度的公平性的话题,由民政部主管,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中国民政杂志社主办的社会保障理论刊物——《社会保障评论》曾撰文剖析。
今年早些时候,《社会保障评论》刊载“社会保险法实施评估”课题组撰写的《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实践、路径偏差与制度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实施评估报告》(下称《报告》)。
该《报告》认为,鉴于现行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均存在着不足甚至是内在缺陷,优化现行各项制度明显具有紧迫性。
《报告》提出,要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改革步伐,逐步消除法定养老金特权阶层固化现象。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肩负着国家治理的职责,从过去长期实行免缴费型退休金制到2015年以来实行缴费型社会养老保险制,是一个历史性进步。但这种制度变革主要是将单一层次保障调整为基本养老与职业年金双层架构,由于职业年金同步实行全覆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实上普遍享有基本养老金与职业年金,两项相加后的养老金替代率(编注:养老金替代率 = 退休后的养老金收入 / 退休前的工资收入,养老金替代率越高,说明退休后的生活保障越充分,生活水平越接近退休前)仍然高达80%以上,其与企业职工养老金相差悬殊,更非城乡居民养老金可以比拟,从而事实上形成了中国养老金制度下的特权阶层并走向固化,这是现阶段人们争相挤进公职人员队伍的重要原因。
因此,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需要全面优化,优化的取向至少包括以下四点。
一是提升责任本位层级。鉴于地区发展不平衡和各级政府财力强弱差异,在维持财政分级负责的条件下增加国家与省级财政保障机制,避免当前个别地区因财政困难而陷入难以为继的现象。
二是夯实费基,大幅度降低缴费率。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名义缴费率是单位16%+个人8%,职业年金名义缴费率是单位8%+个人4%,两者合计达到了36%的畸高状态,不仅国家财政无力承受,更使其作为特权群体的利益更加固化,因此,必须在做实费基的条件下降低费率,以基本养老保险总费率不超过20%、职业年金费率不超过8%为宜。
三是同步下调替代率。将基本养老金替代率调整到与企业职工相同的水准即50%左右。
四是确定缩小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金与企业职工、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差距的时间表路线图,让人民群众对养老金制度的公平取向有清晰的预期,进而增强其对制度的信任。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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