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解红娟 编辑/马媛媛)上海抢先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了。
11月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文件显示,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关于住房交易契税政策,关于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相关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政策进行调整。
五天后,上海便着手落地上述政策。上海住建委、房管局、财政局和税务局四部门发布《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显示,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作部署,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个人住房交易税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根据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二、对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个人购买住房涉及的契税,按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有关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表示,自11月发布房地产交易税收调整后,关于一线城市取消普宅标准的呼声就日见高涨,本轮一线城市中,上海首先取消了相关标准,将有助于优化住房交易流程,大大减少交易成本,并更为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张波指出,从二手房交易环节来看,由于针对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契税、增值税税率不同,并且非普宅占比高,两者的交易成本相差较大。在取消划分标准后,受益面大,会促进更多改善群体入市。
以契税举例,财政部三部委政策明确,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一方面,在上海认购14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契税降至最低水平,即1%,其基本覆盖了绝大多数刚性和改善型购房需求,有力支持了购房消费行为。另一方面,购置二套房的契税,其减负效应较明显,以认购1000万总价的住房举例,新政前契税最高需30万,新政后最低可为10万,即直接减少20万。
增值税方面,财政部三部委政策明确,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这将有力降低上海房东的售房成本。”严跃进举例说明,若某人2014年曾购置一套600万住房,到2024年该住房价格为1000万,其增值额约为400万。因持有年限已超两年,故增值税约为400*5%即20万。减负效应非常可观。
严跃进进一步指出,房东售房成本降低,也将提高挂牌和售房积极性,反过来也增加了优质二手房的挂牌,对于购房者购房选择面增加等都有积极的作用。
个税方面亦是如此。
据悉,上海在房屋交易环节,执行了差别化的个税政策。其源于2006年的政策规定。2006年原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本市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操作意见》明确,普通住房按转让收入的1%征收,非普通住房按转让收入的2%征收。当前上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自然使得核定征收的税率统一为1%。
举例来说,若上海某房东出售一套1000万总价的住房,过去个税或需缴纳20万,那现在或只需缴纳10万,持续降低了售房成本、增加了住房财产性收入。
在严跃进看来,上海房地产政策已进入历史最为宽松阶段,从去年“认房不认贷”政策开始,上海持续在行政、土地、金融、财税等领域调整优化政策。政策力度大、覆盖面广,有力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释放。
严跃进进一步表示,购房政策的黄金窗口期已开启。叠加一系列利好的购房政策和环境,包括购房门槛低、首付比例低、房贷利率低、税费成本低等,预计政策效应将持续释放。
“系列利好政策下,上海房地产市场将朝着向好的方向发展。”严跃进直言,10月份以来上海房地产市场的入市节奏明显加快、多样化购房需求积极释放。同时,税收优化政策虽然在12月1日正式执行,但不影响11月中下旬的房屋买卖,各类尚未申报缴纳的税费亦可享减税优惠。
严跃进直言,当前“政策-市场”之间的互动效应明显增强,市场信心也持续增加。随着供给和需求两端的积极调整,上海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将会优化,上海房地产市场也将朝着平稳健康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