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香港证监会因左萍违反《收购守则》而向其施加制裁
香港证监会公开谴责左萍违反《收购守则》下的强制全面要约责任,并对其施加为期六年的冷淡对待令(注:左萍及受她控制的公司将被禁止直接或间接使用香港证券市场设施,为期六年,由2024年11月15日起至2030年11月14日止)。在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20日期间,左萍在市场上多次买入并卖出国茂控股有限公司股份。鉴于上述的交易,她在2023年11月20日所持的国茂股权,由原本的0%增至占国茂当时已发行股本的30.22%,因而触发了《收购守则》规则26.1下的强制全面要约责任。她当时并没就国茂的股份作出任何全面要约。左萍承认违反了《收购守则》,令国茂股东失去了就他们的股份接获全面要约的权利,并同意上述纪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