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千龙网
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个打击通过虚假诉讼逃废债典型民事案例,加强对虚假诉讼的辨识、防范和遏制,依法严厉打击通过虚假诉讼逃废债行为。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含民间借贷、买卖合同、执行异议之诉等容易出现通过虚假诉讼逃废债的纠纷类型,是实践中较为常见的虚假诉讼类型。
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动机和目的,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等提起诉讼,诱使法院作出错误裁判的行为。虚假诉讼一旦得逞,始作俑者就可以顺理成章地规避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取得不当利益,损害相对权利主体的实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虚假诉讼不但扰乱司法秩序,浪费司法资源,也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危害不容小觑。
正因如此,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自2014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首次规定了惩治虚假诉讼的法条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虚假诉讼罪,补齐了此前刑法不能直接对虚假诉讼责任主体追究刑责的短板。为确保“法之必行”,2016年6月,最高法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2018年10月,两高《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正式施行。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和司法解释及司法政策的密集出台,开创了依法整治虚假诉讼的新局面,有力遏制了虚假诉讼的多发势头。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虚假诉讼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例如,虚假诉讼手段的不断翻新、虚假诉讼的隐蔽性越来越强、甄别难度越来越大,等等。这些已经成为制约审判工作顺利开展的瓶颈问题,需要进一步筑牢惩治虚假诉讼的司法防线。在此背景下,最高法发布虚假诉讼逃废债典型民事案例,彰显了重拳打击虚假诉讼、为其筑牢司法防线的鲜明态度,有助于通过典型案例释放出警示、威慑效应,引领形成反虚假诉讼的浓厚法治氛围。
虚假诉讼多发,直接源于一些人的诚信缺失和贪婪无知。为了从源头上遏制虚假诉讼,需要司法发挥出常态化的警示作用。由于虚假诉讼可以渗透到民事、商事和行政等各个领域,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客观上存在认定难、取证难等实务问题,司法实践中惩治虚假诉讼的个案不多,这在无形中让不少非法逐利者滋生了侥幸心理。鉴于此,司法机关适时发布典型案例,并且以此为切入点,进一步筑牢反虚假诉讼的司法防线。
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营造打击虚假诉讼的良好法治氛围,离不开司法典型案例教科书式的引领。此番发布的5个典型案例,涵盖了司法实践中常见的虚假诉讼类型,不仅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上对审判工作具有指导意义,为虚假诉讼画出了“红线”“底线”,不仅让不法分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法律代价,有力威慑到其他效仿者,还可以让公众更多地认识、理解虚假诉讼的危害性,从而推动全社会形成依法反制虚假诉讼的共识,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虚假诉讼的发生。
本次最高法发布的5个典型案例对于加强公众对虚假诉讼的辨识力,防范和遏制虚假诉讼有着积极意义。严厉打击通过虚假诉讼逃废债行为,倡导诚信诉讼,需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威慑的引领作用。司法机关应再接再厉,常态化发布类似典型案例,让虚假诉讼在牢不可破的司法防线面前无隙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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