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治理后的祁县昌源河
盐湖生态修复
文瀛湖水库
生态治理后的丹河
生态治理后的桑干河
治理后的汾河水清岸绿风光美2024年5月,山西省河湖长学院挂牌成立,为推进山西省幸福河湖建设、维护河湖健康、促进人水和谐提供智力支撑。此举标志着山西省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也是新时代河湖治理管护的有益探索。
2024年7月,山西省河长办印发《山西省母亲河名录》《山西省推进母亲河复苏建设幸福河湖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山西省幸福河湖评价办法(试行)》,为科学、客观、系统地推进山西省幸福河湖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障。
2024年8月,山西省河长办印发《关于在母亲河复苏建设幸福河湖中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的通知》《关于开展省级幸福河湖建设成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山西省“复苏母亲河,建设幸福河”做法得到水利部充分肯定。
2024年9月,长治绛河、朔州市七里河纳入全国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清单,目前,两市的实施方案已完成批复,今年中央7000万元资金已下拨到市,项目前期勘察设计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两市已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并提交省级审查。
建设幸福河湖,是推动新阶段河湖保护治理管理的重要目标任务。近年来,山西省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持续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多措并举,初步构建起了政府主导、河湖长牵头、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
政策保障幸福河湖创建稳步推进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对山西省幸福河湖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优化升级河湖长制,加快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幸福河湖”,要“扎实推进母亲河复苏和幸福河湖创建”。从2022年开始,山西省连续3年颁发总河长令,进一步强化流域治理管理,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从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经济、水文化等方面推动山西省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实施幸福河湖建设筑牢安全屏障。同时,出台完善相关政策,2023年11月14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治水兴水大文章助推山西省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23年12月2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河湖长制建设幸福河湖的意见》,明确提出推进创建幸福河湖,落实《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安全保障规划》,强化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推进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联防联控联治,推动山西省域河湖生态环境持续复苏。省河长制办公室印发《2024年山西省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对山西省幸福河湖建设进行安排部署,深入推进各级河湖长和相关部门履职尽责,着力建设安全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把幸福河湖建设纳入省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对各市县重要考核内容,通过考核加以推动。
为了从制度建设上实现“闭环”,山西省出台了《河湖长制工作规范》《幸福河湖建设导则》,这是山西省首次制定的2个河湖长制工作方面的省级地方标准,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山西省维护河湖健康、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构建人水和谐发展新格局具有积极意义,受到水利部和黄委的充分肯定。《山西省幸福河湖评价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山西省幸福河湖建设的评价流程,为科学、客观、系统地评估山西省幸福河湖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障。同时,《幸福河湖评价导则》成功入选山西省地方标准目录,为进一步规范幸福河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系统治理河湖管护能力全面提升
为落实系列幸福河湖建设要求,2023年,山西省印发《山西省母亲河名录》《山西省推进母亲河复苏建设幸福河湖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从持续推进河湖常流长清、组织开展河湖系统治理、全面提升河湖管护能力和助力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四个方面明确了建设任务,要求各地以母亲河为载体,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建设一批“河湖安澜、清水绿岸、环境宜居、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幸福河湖建设的通知》(办河湖〔2024〕149号)要求,通过竞争立项的方式,今年山西省长治绛河、朔州市七里河2条河流成功入选全国幸福河湖建设先行试点河流。目前,今年中央7000万元资金已下拨到市,有关市县正在加快推进。
为加快幸福河湖建设,山西省建立了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库,对具备幸福河湖建设条件的河流和湖泊进行全面盘点、提前谋划,优化项目申报、评估流程,清单式明确项目内容和责任主体。目前,已有85条河湖申报资料入库,其中,2024年建设的62条幸福河湖正组织各市、县以河段、湖(库)为单位,依据“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和河湖健康评价结果,筹划建设资金加快项目实施。
突出示范引领,探索不同建设模式。山西省的幸福河湖建设,从自身实际出发,围绕“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水经济、水管理”七大要素,探索不同的幸福河湖建设模式。加快实施以汾河流域为重点的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重点推进以晋祠泉为代表的岩溶大泉复流工程,全方位提升水安全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持续开展水土保持“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落细落实母亲河复苏各项目标任务,全力开展“百县百河”幸福河湖创建工作,确保山西省幸福河湖年度目标任务建成达效。
协同联动推动河湖面貌提档升级
按照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山西省幸福河湖建设实行省级牵头、市级负责、县级实施的三级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地方主体责任和任务分工,合力推进实施。各地加大对幸福河湖创建的支持力度,要求强化行业指导,把资源要素向母亲河流动、把治河项目向母亲河倾斜、把治水政策向母亲河聚集、把新兴产业向母亲河布局、把生态价值向母亲河释放、把文化产业向母亲河融入,通过全方位地建设,更好地造福当地百姓,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山西省各级河长制办公室统筹管理幸福河湖建设的评定工作,把母亲河复苏作为对地方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到河湖长制考核体系中。同时,还与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合作制定《山西省幸福河湖评价办法(试行)》,指导市、县开展幸福河湖建设、申报,组织专家复核评定,确保幸福河湖“年年有建设、年年有突破、年年有进展”,推动山西省河湖面貌提档升级。
深秋时节,汾河源头碧波荡漾,两岸树木姹紫嫣红,犹如一幅色彩浓郁的山水画。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那些流淌在三晋大地上的“河湖安澜、清水绿岸、环境宜居、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将扮靓美丽山西,成为山西省人民触手可及的美丽画卷。
本版文图由山西省水利厅提供
(责编: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