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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江苏安徽四川典型案例 玻璃等“两高”项目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督察指出,江苏、安徽、四川3省份一些地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力,空气质量出现反弹。一些地方违规上马“两高”项目、企业违法排污问题突出、机动车检验违规问题多发频发等。督察指出,江苏省宿迁市苏华达新材料公司在未开展产能置换的情况下,经宿迁市宿豫区有关部门审批,于2017年7月以电子玻璃生产线名义建成一条浮法平板玻璃生产线,违规新增产能400吨/天。安徽省宿州市东润玻陶科技有限公司未落实产能置换要求,2019年违规建成日熔化能力300吨的工业用平板玻璃生产线,2020年4月被国家有关部门通报,该企业长期违规生产。在四川,2021年3月,泸州市康宇电子基板科技有限公司在未进行产能置换情况下,建成投运350吨/天的玻璃熔窑生产线,违规生产至今。督察进驻以来,宿迁市板材行业污染问题投诉不断。四川省泸州市、内江市现有砖瓦企业多数污染治理设施简陋,行业整治推进缓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