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潘福达)截至昨日20时,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邮储银行六大国有银行及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等股份制银行发布公告称,将从今日起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这意味着中国人民银行一个月前发布的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要求,正式落地。
9月底,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为更好地体现市场供求变化,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将从11月1日起取消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
此前,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统一为一年,很多贷款人认为,这容易造成新老房贷利差过大。六大银行发布的公告明确取消了这一限制。贷款人可以随时向银行申请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或六个月,也可以保持为一年。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还款周期里,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只能调整一次。
举例来看,如果用户原先的重定价周期是每年7月1日,选择三个月调整一次的话,那么调整后的重定价日就是7月1日、10月1日、1月1日、4月1日。在这三个月周期内,如果LPR调整了,那么到了重定价日就能执行新利率。
对于重定价周期变更的申请,中国银行将自今日起开始受理;邮储银行将自11月7日起开始受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将不晚于11月15日开始受理。
三个月、半年、一年,用户该选长周期还是短周期?银行业内人士表示,在LPR下行周期内,重定价周期越短,借款人可早享受降息红利。如果未来随着经济形势变化,政策利率和LPR进入上行通道,重定价周期越短,借款人会更早承受加息负担。由于重定价周期只能调整一次,借款人要综合考虑自身情况审慎决策,用好这一次选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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