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韩飏)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发布5个“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其中“崔某等8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2019年至2023年间,班某、黄某某通过微信联系向谢某某出售“螺旋藻果片”,后谢某某再加价向北京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出售。北京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崔某等5人购买上述“螺旋藻果片”后,在其经营的店铺内向顾客进行销售。各环节销售人员非法获利人民币1万余元至4万余元不等。经检测,上述“螺旋藻果片”中含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酚肽。
2023年10月28日,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以崔某等人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西城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全面梳理手机数据、交易记录等证据,分别针对各环节各销售人员的犯罪事实完善证据体系,结合各人地位作用分层处理,并积极讲法析理,促使全部涉案人员转变态度认罪认罚并主动退缴违法所得。
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发现本案存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于同年12月15日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调查,期间组织专家论证会,诉前公开听证会,围绕公益受损情况、惩罚性赔偿金的承担责任等进行研究论证。
2024年7月31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北京某健康管理公司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崔某等7人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不等;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被判处共同承担销售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并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被告单位、被告人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检察机关对犯罪情节轻微的1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移送行刑反向衔接线索,现该人已被处以行政处罚。
办案检察官介绍,本案人员到案后均不认罪。检察人员从涉案人员间的微信聊天记录入手,整理出证明其主观明知的证据,并结合证据反映出来的涉案人员不具备经营食品的资质,明知其销售的食品没有相应许可证、检验合格证,仍长期销售,给多名消费者造成损害的情况,对涉案人员开展释法说理,让涉案人员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对社会公众造成的危害,促使全员转化态度,认罪认罚并全额退缴违法所得。
据介绍,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西城区人民检察院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群众居住安全、辖区生产安全等重点领域,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例如查办以马肉、猪肉冒充驴肉,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相关犯罪,通过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对辖区内17家店铺经营者立案侦查;对历史文化街区腾退改造中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个别区域违法架空管线等现象开展专项监督;办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周边商户违法焚烧存在安全隐患案,联合10余家行政机关、属地街道召开专项推进会,推动隐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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