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简称长护险,是为年老、疾病或伤残导致日常生活不能自理的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及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或资金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或许对很多人来说,它是一个陌生的名词。可是,对不少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而言,长护险为他们的生活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人失能,全家失衡”。对失能老年人的照护不仅是养老服务的刚需,也是当下许多人的养老焦虑之所在。第五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显示,目前我国失能老年人约3500万,占全体老年人的11.6%。据测算,到2035年,我国失能老年人将达到4600万。强化以失能老年人照护为重点的基本养老服务,不仅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也是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增进民生福祉的必然要求。破解失能老年人照护难题,需要回答两个最重要的问题——钱从哪里来?人从哪里来?长护险则是破题的关键之一。
从2016年起,我国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2020年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截至目前,长护险制度试点覆盖49个城市、1.8亿参保人,累计惠及260万人,为群众减负超800亿元。试点地区的实践表明,长护险制度的实施,不仅切实降低了失能老人家庭的经济和事务负担,还显著改善了失能老人的生活状况。同时,长护险的推广,还有效带动了社会资本加快投入医养照护产业,拓宽了群众就业渠道。
经过多年探索发展,全国各试点地区在完善护理服务标准、搭建多方参与和高效优质运行机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改善对孤寡、残障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服务,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从制度公平性出发,长护险制度最终要覆盖全民。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持续扩大长护险的覆盖地区和覆盖人群范围,已成为必然选择。
相比城镇,目前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更高,失能老年人绝对数量大、支付能力弱、家庭照护能力严重弱化,对长护险的需求更为迫切。对此,要结合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等战略的实施,加快推动长护险向农村扩展,完善长护险、福利补贴、救助供养等制度之间的顺畅衔接,引导社会化照护资源向农村发展,同时深挖农村潜在服务资源。一些试点地区的先进经验无疑值得推广。例如,早在2021年,青岛市就统一了城乡长护险制度,城乡居民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医疗护理与生活照料双重保障。
在资金上,目前我国长护险主要依靠医保基金和财政补助,商业保险占比较小。2023年5月,我国启动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支持被保险人在失能时提前获得保险金给付,用于护理费支出。今年以来,随着多项重要文件的发布,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迎来了政策的东风,这既是建立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的题中应有之义,对保险公司也意味着广阔的市场前景。
有钱还要有人,养老照护方能无后顾之忧。当前,护理行业人员缺口巨大,服务仍相对粗放。长护险制度建设,要与促进护理人才队伍建设相互联动,多措并举,不断加大护理服务从业人员供给、提高护理服务水平。在扩大就业、规范行业等方面,长护险试点地区的诸多成功案例可资借鉴,广大保险公司也大有可为。
对失能老年人的照护,考验着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精度,也体现着社会的温度。期待长护险制度早日全面实施,在筑牢保障底线的基础上,让每一位失能老年人都能获得更高水平的照护。(中国经济网评论员 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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